编办概况

庄浪县编办从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来源:综合股 | 发布日期:2020-02-06 】 【选择字号:

庄浪县编办按照“两个只减不增”要求,坚持“四个严格”,从严控制机构编制管理,有效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严格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先后出台《庄浪县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实施办法》、《庄浪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严格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三个一”制度,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二是严格机构管理。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立,坚持“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只减不增”原则,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增内设机构;新增社会公益事业事项可由现有事业单位或社会力量承担的,不再新设事业单位,从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三是严格用编审批。严格实行用编计划审批制度和领导职数使用审批制度,凡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满编单位人员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对有空缺编制确需补充人员的,严格按照编制申请、编制核准、申请招录、办理入编、申请经费等程序进行,坚持人员调动由编制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县政府主要领导共同审签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超编进人、无编进人。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工作职责、未按规定程序使用编制、领导职数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