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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来源:平凉市机构编制网 | 发布日期:2020-02-06 】 【选择字号:

为不断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水平,平凉市制定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规定》共7章45条,主要包括总则、管理事项和审批权限、机构和职能管理、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配合约束机制、监督检查和附则等部分。

《平凉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在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规中相关政策进行重申的基础上,突出适应市县机构编制工作需要,重点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对机构编制管理适用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对基本原则和“三个一”制度进行了重申;二是依据有关规定,对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三是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事项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增强了机构和职能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四是在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方面增加了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核准等事项,进一步规范了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五是就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有效构建了部门配合约束机制;六是就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新增了控编减编和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工作列入党委巡视工作范畴、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责任“双审计”等条目,强化了监督责任。

《平凉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是我市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出台的首个比较系统的政策性文件。它的出台和实施,为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依据,对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