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庄浪县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的通知
庄审改办发〔2018〕4号
关于公布庄浪县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
“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和《庄浪县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经各部门梳理上报,县审改办审核汇总,在3月公布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的基础上,又编制了《庄浪县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目录》,共127项,现予以公布。
一要对表时限要求持续清理。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事项是转变工作作风、改善营商环境的主要内容,截止目前,已有民政局、地税局、地震局、发改(物价、粮食)局、烟草局、文广局、国土局、工商(质监)局、财政局、残联、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局、统计局、国税局、食药监局、园区、安监局、水保局、宗教局、工信(科技、商务)等部门(单位)上报了梳理结果。未上报的县直及省市驻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时限要求,务必于5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5月底仍未上报的,汇报县政府办及督查考核局,进行督办问责。
二要对表省市目录抓好规范。根据各部门梳理公布情况和省市督查反馈情况,各部门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存在名称不规范、界定不清晰、上下不统一等问题。已公布事项的部门(单位)要根据省市已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对部门事项目录进行一次“回头看”,特别是8个“零事项”报空表的单位,对部门权力事项再梳理,并将修改意见于4月底前报县审改办,经对表规范,确保省市“最多跑一次”事项,县区同一事项只能跑一次;同一事项,省市县名称一致、标准一致。未上报的部门要主动衔接省市主管单位,一次规范到位。
三要对照公开承诺优化服务。已公布事项的部门要将“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目录及各事项所需资料、办事流程、办理人员等信息主动在政务大厅、部门办公场所、网站、微信等公众平台予以公开。要严格落实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的办事要求,精简材料、审批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监察委、督查考核局、编办、公管办要将“最多跑一次”监督投诉电话对外公布,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并受理群众投诉,对投诉问题及时作出回应。
监督电话: 县监察委 6621369
县督查考核局 6621805
县公管办 5915006
县编办 6623896
附件:庄浪县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目录(共127项)
庄浪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