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十七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统一部署,2022年4月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旺生作动员讲话,县纪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玉中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编办主任李勣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组副组长王臻垚及全体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志杰、县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王旺生指出,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以“四个意识”为标杆,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个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受理信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开展巡察。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情况,巡察结果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县委编办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巡察前自查的问题,要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察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抓早抓小、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统筹研究、全面整改。
陈玉中要求,县委编办领导班子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深刻理解巡察工作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的内涵目的,通过巡察,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要把握巡察的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切实让巡察工作成为被巡察党组织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推动发展的有力抓手。要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对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传达到位、落实到位、反馈到位。要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夯实工作基础,把巡察组提出的各项要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李勣表示,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机构编制资源是党的执政资源,在动员会议召开之前,县委第四巡察组组织召开了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十七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确定编办为巡察对象,充分体现了县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县委对编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为配合好巡察工作,县委编办专题召开了支委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联络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对接下来的巡察工作,一要提升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闻过则喜、知过即改”的积极状态,自觉接受县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二要严明纪律,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查摆问题、如实反映情况,在接受巡察监督、配合巡察工作上作出示范、当好表率。全体干部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接受巡察,既要敢于直面问题、深刻检视问题、积极整改问题,同时还要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地提供情况。要严守纪律规矩,对县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要求和交办的任务,按照联络分工,不推不拖、及时完成,确保以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把巡察工作组织好、配合好、落实好。三要从严从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指出的差距和不足,进行面上盘点和点上问诊,综合分析研判,找实问题症结,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及时尽快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时限,跟踪督办整改,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对制度上的漏洞,修订完善、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查找差距、深刻反思的过程,作为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过程,作为改进提高、推动工作的过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迅速的行动抓好巡察指出问题整改。四要强化统筹,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编办在党的政治建设、履行职能责任、管党治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同巡察反馈问题一体整改、集中整改,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效转化为提升能力水平、创新工作发展的务实举措。充分发挥巡察对工作的督促指导作用,做到发展的需求在哪里,机构编制保障就跟进到哪里,通过体制机制调整解决发展瓶颈问题,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作出更大成绩。
据悉,县委巡察组将在县委编办工作3个月。巡察期间(4月11日至6月3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9893301783,每天8:30到18:00受理电话来访。设专门电子信箱:xwd4xcz2022@163.com,同时设置了举报信箱,位置在县委编办楼前。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