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庄浪县组织收听收看全市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业务培训视频会议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2-06 】 【选择字号:

2月21日下午,全市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市、县两级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市编办副主任何瑛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静伟,县直部门单位分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及业务人员,县委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在庄浪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议指出,一要充分认识“三定”工作的重要意义。部门“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履行职责,制定部门规章和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据,是约束部门行为的规章,也是部门行政执法的依据。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是贯彻落实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制定部门“三定”规定,体现改革精神,落实改革要求,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要准确把握“三定”工作的关键环节。要着眼于促进事业发展和提高党委和政府的整体效能,着力理顺职责关系,切实解决关系不顺、职责交叉问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重点要把握好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三个环节。三要严格执行“三定”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好“三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组织精干人员,精心组织、做好“三定”规定落实工作。要严格把握3月底这个总时间节点,从严执行审核程序,及时报送审核,积极修改完善,在有限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三定”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严肃政策、于法有据。坚决执行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政策规定,贯彻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严格在中央和省上下达的编制限额内调剂使用编制,做到“一个不突破、一个不少于、两个不增加”。二要坚持编随事转、有增有减。职责调整变化的部门,人员编制先随职责划转,计入新部门基数后重新核定,相关职责划转前无人员承担具体工作或业务量较小、专业性不强的,原则上不考虑为职责划入单位核增编制;新组建部门按转隶人员数核定编制。三要坚持盘活存量、动态调剂。打破编制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模式,落实“空编”集中统一管理制度,部门单位“空编”原则上一律收回,统一调配使用。整合组建部门核减的编制及收回的空编,重点用于保障新组建部门和职责任务加强的部门编制缺口。四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配置。编制调整综合考虑单位职责、现有人员、领导职数等因素,严格执行党政部门最低配编标准,尽最大程度消化超编和结构性超编问题,且不产生新的超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