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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动态】2017年1月1日起 我省拉开盐业体制改革大幕

【来源:每日甘肃网 | 发布日期:2020-02-06 】 【选择字号:

2016年12月28日,省政府印发《甘肃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省内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取得批发资质的省内外企业进入我省经营。通过2—3年过渡期,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盐业管理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就是说,从1月1日起,我省盐业体制改造大幕正式拉开,1月4日,兰州晨报记者走访兰州市场注意到,目前兰州各大超市和小卖部内,食盐的零售价格尚未因盐改而出现明显波动,市场整体稳定。

1 盐改伊始,兰州食盐零售市场价格稳定

1月4日下午,在国芳综超五泉店,兰州晨报记者看到,这里的柜台上摆放着多种型号的食盐,价格最便宜的是320克装的中盐深井岩盐,零售价格为2元,还有一种贡晶食盐和一种高纯晶岩盐,每袋的零售价格为2.5元,价格较高的为一种枸杞碘盐,每袋价格为6.5元。国芳综超五泉店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并未接到中盐集团关于调整价格的通知,时下店内的食盐还是执行此前的销售价格,与年前并无不同。

在位于静宁路的一家小卖部,这里销售的仅仅只有320克装的中盐深井岩盐这一种食盐,这里的店老板告诉记者,他店里的食盐还是元旦之前批发的,当时,这种食盐每件是102元,里面有60袋盐,折合每袋食盐的批发价是1.7元,他们是按照盐业公司的规定,按照每袋2元对外销售,至于食盐体制改革,这位店老板表示并不知晓。

记者也采访了多位兰州市民,大多市民对此并不了解,食盐市场价格与销量稳定,并无波动。

2 批发环节,批发价已开始有所下降

零售市场一如往昔的同时,批发市场又有什么变化呢?

记者从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盐业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1月3日向辖区各经营单位正式下发通知,要求从1月3日起执行新的价格:一是500克精制碘盐,批发价不低于3000元/吨(75元/件)的价格销售;二是400克精制碘盐,批发价不低于3350元/吨(67元/件)的价格销售;三是320克深井岩盐,批发价不低于3385元/吨(65元/件)的价格销售。

同时,一位中盐兰州盐业分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500克精制碘盐批发价下调至75元/件是确定的,但由于考虑到400克和320克装的精制碘盐未来将进行升级,逐步退市,批发环节价格还将有所调整。兰州晨报记者注意到,如果按照此前该公司下发的这一批发价执行,也就是说320克装的深井岩盐从此前的102元/件下调至65元/件;400克装的精制碘盐从此前的105元/件下调至目前的67元/件,批发价格的下降,将给予零售企业更大的定价空间。

3 生产和批发环节仍实行专营制度

记者注意到,对于此次盐改,好多市民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放开食盐价格后,食盐的生产销售将跟其他一般商品完全一样,就此,业内专家就表示,盐改并非是将食盐市场完全放开,我省将坚持食盐定点生产制度和批发环节专营制度。

我省明确,将以我省现有2户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以我省现有2户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109户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不得在我省境内从事食盐生产和批发业务,工商部门不再新登记注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实现产销一体化,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食盐的市场化改革,会否影响食盐安全?就此,我省提出将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将原由中盐甘肃省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由省工信委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盐务局、中盐甘肃公司参加,制定改革过渡期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加强专业化食盐监管,保障改革过渡期盐业市场监管工作连续性,逐步实现政企分开。2017年12月31日前,要实现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盐业公司分离。同时,还将建立食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将食盐生产、销售全部纳入甘肃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信息平台,实现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控、责任可追究。食盐的市场化改革后,如何来应对食盐价格的大幅波动呢?就此,我省明确,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的安全供应。兰州晨报记者范海瑞